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售专项检查呼和浩特新闻
春节临近,为全面落实禁燃禁售烟花爆竹工作,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日前,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结合职能职责开展多维度、全覆盖、持续性的排查与宣传,做好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及预防工作,确保禁燃禁售工作真正落实地、见实效。
突出“首位意识” 强化“层层传导”
社会广泛参与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落实“1+1+1”工作机制,即1个工作小组,1个总体方案,1个两级联动机制。全力推进执法力量、工作措施“双到位”。
一是按照国务院、自治区政府的要求以及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和堆燃旺火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制定《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实施方案》。二是成立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组长,下设两个督察组,负责督导专项整治进度、整治成效及整改落实情况。三是两级联防联控,市市场监管局督察组指导区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属地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属地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形成整体合力,推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积极配合公安、应急等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形成部门协作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切断”销售源头 发动“层层宣传”违法行为“零容忍”
本次专项检查主要围绕“三个加大”进行,力求从根源上消除烟花爆竹禁售行为,确保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真正落实地、见实效。
加大执法力度。对辖区内超市、酒店、农贸市场等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及时依法告知公安、应急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依法依规处理。春节前及春节期间,特别是大年三十、初五、正月十五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对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的巡查执法力度,配合公安、应急等部门进行联合检查,集中开展燃放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加大宣传力度。在春节前开展多形式的宣传工作,采取向各类市场主体发放“禁燃禁售倡议书”、签署“禁燃禁售承诺书”、悬挂禁放横幅标语,在各类市场张贴告知书,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LED屏等媒介广泛宣传,形成良好氛围。
加大考核问责。根据市委、市政府禁燃禁售工作统一部署,按照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工作安排,市市场监管局督导组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并通报,履职不力的严格问责追究。
目前,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已稳步推进此项工作,一方面,副局长高树林陪同副市长张永文实地督导城中村、部分小区对禁燃禁售烟花爆竹工作的落实情况,同时,市市场监管局督导组连续多日深入托克托县、和林县等地督导属地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另一方面,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开展烟火爆竹经营主体检查的通知》,并针对在2021年注册的全市50家烟花爆竹经营主体名单,要求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对重要时间节点,增加检查频次,实现检查范围最大化。(郭燕 安强 李红军)
[责任编辑:孟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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