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呼和浩特查封一家“黑冷库”呼和浩特新闻

正北方网 / / 2021-11-01 16:50

网讯(北方新报网记者  刘  睿)11月1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10月31日,该局持续开展了市场主体疫情防控、进口冷链食品、药店药品经营规范执法大检查。当日,执法人员在对赛罕区丛林狼竹园小区店进口冷链食品例行执法检查中,通过一份猪骨头进货票据,发现了上线出货经销进口冷链食品单位——玉泉区通顺配送服务部未按规定登记备案经销进口冷链食品。随后,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托蒙冷链追溯平台赶往玉泉区通顺配送服务部,查处了这家未按规定进行备案公示的“黑冷库”。

执法人员检查现场

经核查,该企业长期存在诸多问题:由区外其他省份购入的进口冷链食品,未按批次查验和消毒;从业人员未建立健康管理制度;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进口冷链食品与国内冷链食品混存等。执法人员对该冷库采取了现场查封措施,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该冷库存有未按规定登记备案的进口冷链食品

现场查封

据了解,对经销进口冷链食品单位全部纳入“蒙冷链”监管平台,是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的重点工作,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全市经销进口冷链食品的市场主体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及报备制度,凡从呼和浩特市以外地区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食品销售者、餐饮服务单位,须严格落实批批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取进口冷链食品出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海关报关单、核酸检测合格报告和消毒证明。在产品抵呼前24小时,向所属地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报备,并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微信小程序“蒙冷链”)进行产品信息报备,货物抵呼后经卫健部门核酸检测合格后,赋“蒙冷链”电子追溯码,方可销售。同时,进口冷链食品销售者在销售时必须在销售区域显著位置明示“蒙冷链”追溯二维码,并建立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消费者信息登记制度,详细记录购买者的姓名、购买数量、批次、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对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予以封存,做到发现一家处理一家。

[责任编辑: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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