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时评】有必要加大对车窗拋物者的处罚力度要闻
内蒙古新闻网
/ / 2019-03-23 11:33
3月21日,《呼和浩特晚报》刊登了题为“拒绝车窗抛物做文明有礼青城人”的消息,文中称,为有效遏制车窗抛物行为,倡导文明安全出行,连续多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城管在内蒙古博物院广场、苏雅拉广场设立宣传点,开展了以“拒绝车窗抛物,做文明有礼青城人”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笔者读后想说,为何车窗抛物行为屡禁不止。
笔者生活在呼和浩特市,开车在路上经常能看到车窗抛物者,让人气愤与无奈。首先这种陋习会破坏环境,还干扰到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易引发交通事故,其次也增加了环卫工人的劳动量,他们要到道路中央去清扫非常危险。
就从呼和浩特市说起,近年来相关宣传活动搞了很多,交管部门也加大了对车窗抛物者的处罚力度。然而道路上总有交警看不到、监控拍不着的地方,一些人就存在侥幸心理,反正自己方便就好。 车窗抛物现象在各个城市均有存在,虽然绝大多数市民能够响应号召不乱扔垃圾,但总有个别人控制不了自己的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笔者认为,应加大对车窗抛物者的处罚力度,只要查获就让其除罚款外还要去参加一定时间的义务劳动,去做文明宣传员。相信,车窗抛物者会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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