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今年3·15要做这些事儿!要闻
一年一度的3·15马上就要来了,2019消费维权年的主题为“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3月15日将举办2019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
瞧瞧今年“3·15”有哪些活动
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副会长杨林解读2019年“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年主题;公布2019年消费维权重点工作;表彰2018年度“十大最美消费维权人物”;公布首届“消费者信得过产品”并颁发证书;表彰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并颁奖;举行“放心消费在内蒙古”官方标识启动仪式;百家企业、行业协会、旗县政府领导在“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承诺墙”上签名;百家企业现场签承诺书;名优产品、假冒伪劣商品展示主会场外长廊设假冒伪劣展示区,主会场内设名优产品展示区;“放心消费在内蒙古”高峰对话等。
今年内蒙古将12331、12365、12358、12330等市场监管领域投诉热线统一整合到12315。
看看2018年有哪些投诉热点
2018年,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录入系统案件共5666件,解决4814件,投诉解决率84.9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98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42件,加倍赔偿金额11万元。2018年,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近30510余人次。
据介绍,根据投诉性质分析,在所有投诉问题中,质量问题占38.16%,其他问题占27.50%,合同问题占12.55%,售后服务问题占10.71%,价格问题占3.81%,虚假宣传问题占2.95%,安全问题占1.41%,假冒问题占1.39%,计量问题占1.06%,人格尊严问题占0.46%。产品质量、其他和合同问题仍是引发投诉的主要原因,占投诉总量的78%以上。
按照商品和服务类别分析,2018年,全区消协组织受理商品类投诉3255件,其中服装鞋帽类共647件,占商品投诉总量的19.88%,位居商品类投诉第一。家用电子电器类、交通工具类、日用商品类及服装鞋帽类四类商品的被投诉量分别居第二到第五位。
2018年,全区消协组织受理服务类投诉1455件,服务类投诉中,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有698件,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47.97%,位居服务类投诉第一。电信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销售服务及生活、社会服务类等四类服务投诉分别居第二到第五位。
2018年,全区生活、社会服务类的投诉呈多发趋势,其中,中介、美容美发、汽车保养修理行业等投诉居多。表现为高价推销服务或产品、服务效果与宣传不一样,办理预付消费卡后,服务质量大打折扣,办卡容易退卡难,消费者权益受损后,经营者百般推诿,拒绝承担责任等。其他投诉增多的还有,全区老年消费类投诉,一些不法商贩采取流动兜售、上门推销等方式,以免费咨询、义诊等为诱饵,向老年人推销无厂名、无厂址、无产品合格证的“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出现老年人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同时,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网络外卖订餐等服务纠纷逐渐增多,主要表现为外卖不能按时送达、因食品质量引发疾病、食物与订单不符等问题。另外,装饰装修、新型消费、预付卡消费等也成为投诉热点。
内蒙古消协公布2018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3月5日,内蒙古消协公布了2018年度典型维权案例。内蒙古消协提示,消费者要自觉培养理性、科学的消费理念,提升维权意识,当消费者遇到相关问题时,注意保留好必要的票据,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提高维权素质,依法、理性维权。
2018年度“十大最美消费维权人物”公布
为鼓励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消费维权事业,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2018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十大最美消费维权人物”评选活动。决定授予内蒙古广播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方华等10名个人为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度“十大最美消费维权人物”荣誉称号,授予兴安盟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窦永平等5名个人为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度“十大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提名荣誉称号,表彰他们在消费维权工作中的特殊贡献。
(内蒙古新闻网编辑王彤整合自北方新报、呼和浩特新闻网、呼和浩特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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