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消协公布2018年度典型维权案例要闻
在日前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媒体通报会上,自治区消协公布了我区2018年度典型维权案例,涉及老年消费、预付卡消费、快递受损、中介服务等不同消费纠纷。
案例一:老年消费者遭遇陷阱买“神药”只能消食健脾
2018年4月10日,80多岁的消费者姚老先生到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称:因老伴患有心血管病、老年痴呆症,他于3月25日经朋友介绍到呼和浩特市某大厦6楼参加了保健知识讲座,期间促销人员介绍“祛浊胶囊”能治他老伴的老年痴呆症,并且还能降压、控脂、溶栓、溶斑、疏通血管等,便一次性购买了7565元的“祛浊胶囊”。收到货后发现说明书注明的功效是消食、健脾,姚老先生感觉被“忽悠”了,找到促销人员要求退货无果。经消协部门协调,药品经营者全额退还了姚老先生购买药品的钱款。
案例二:车辆保养时受损4S店理应赔偿
消费者齐先生于2016年12月6日购买了一辆“凯迪拉克”轿车,当时车价是234800元,加上购置税25700元,共计花费260500元。2018年1月18日,齐先生开着行驶17500公里的爱车到4S店做常规保养,因4S店的升降机故障,造成车辆从空中掉落到地面受损。事发后齐先生与4S店就赔偿进行了协商,因赔偿金额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经消协部门调解,4S店同意收回车辆,一次性赔偿齐先生245000元。
案例三:预付卡消费问题多办理时需谨慎
消费者林某带孩子外出游玩时,路遇呼市某游泳馆销售人员推销游泳课程年卡,该游泳馆销售人员以“会员活动”“亲子套餐”等理由诱导林某登记电话和证件号等信息,让其缴纳3000余元,与该游泳馆签订办理游泳年卡协议。协议签订后,林某带孩子进行游泳消费时发现游泳场地不能完全开放。销售人员解释,场馆属于开放初期,后期会慢慢完善设备逐一开放。几个月后,林某再次来到此处消费,场馆仍旧没有像销售人员描述的那样全部开放。回看协议发现,有关孩子游泳的年龄有限制,并且存在诸多不平等条款,于是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款,游泳馆不予理会,后在消协部门调解下,销售商同意解除协议,退还林某办理年卡的费用。
案例四:合同细节约定不明确网上报名培训引纠纷
消费者兰女士有一段时间一直在网上浏览关于报考消防证的培训班,之后其中一家培训班多次联系兰女士希望她报名,了解情况后,兰女士花4537元报了这家培训班。后因为带孩子,学习的时间不多,兰女士便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双方因退款金额产生纠纷。经消协部门调解,培训机构扣除相应的课时费及资料费后,为兰女士退款3950元。
案例五:快递彩电受损赔偿产生分歧
消费者宿先生花费4000元在包头昆区某商场购买了一台彩电,准备寄回临河市结婚用。联系好快递公司,在商场和收件员确认商品完好后,他直接将彩电交给快递员,并花费8元买了4000元的保价。宿先生收到快件后,打开箱子发现显示屏破损,联系快递公司要求赔偿,公司答复他由发件方赔付,但是发件方(包头公司)拖着不赔。经消协部门调解,宿先生获得赔偿4000元。
案例六:银行为吸资承诺利率消费者未达保障投诉维权
消费者吴先生投诉称,他于2015年在一家银行购买了5万元三年期开放式基金。申购前,他向银行业务人员咨询所要申购的基金利率是否有保障时,银行业务人员解释说,三年赎回,利息是6500元,这些年购买者的利率都和预期一样,基本上不会出问题。听到业务人员肯定的答复,吴先生购买了基金,银行业务人员在凭条醒目的地方手写“三年之内不赎回保本,利息6500元”字样。2018年10月份理财到期,吴先生取款时发现利息与业务人员承诺不符,少了1500元,于是和银行交涉,要求兑现承诺,但遭到银行拒绝。经消协部门协调,银行为吴先生补偿500元现金和1000元的医院体检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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