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举办青少年环保案件模拟法庭活动通辽

通辽市人民政府 / / 2018-06-04 08:55

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法制精神,用法制“呵护”绿水青山,助推生态文明。由通辽市环境保护局联合各部门组织举办的“纪念2018年六五环境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暨环保案件模拟法庭活动”于5月27日在科尔沁区人民法院举行。各部门领导、各校学生代表近百人参加了模拟法庭活动。

活动通过选用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国内已结案、公布的环境刑事案件案情,经过改编、补充、调整细节后,完全由青少年学生身穿法袍、制服扮演审判长、陪审员、公诉人、辩护人、书记员、法警、被告人等角色,在法院审判庭,现场模拟再现环境保护刑事案件庭审过程。期望通过这种新颖的“模拟法庭”形式,激发学生关心、关注、参与环境保护,了解体会危害环境的后果,将环保法制思维意识根植在青少年心中。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以青少年为主体,倡导生态文明,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有助于青少年从小树立环保法制意识,让保护环境成为青少年的生活习惯,引导他们主动成为保护环境的“行动者”,并“以点带面”辐射家庭、学校及社会各界关注环境保护,具有长久而深远的意义。

1.内蒙古社区报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内蒙古社区报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内蒙古社区报",不尊重原创的行为内蒙古社区报或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内蒙古社区报编辑修改或补充。


阅读延展


1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