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有序推进阿拉善盟
5月3日,记者从盟河长制办公室了解到,我盟河长制湖长制体系机构日趋完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全盟河湖环境持续好转。
去年年底,我盟建立了盟、旗(区)、苏木(镇)三级河湖长体系,全盟河湖实现河长制“全覆盖”。今年,为进一步落实河湖管理保护责任,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我盟细化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将实施湖长制纳入河长制工作体系,确保年内全面建立湖长制工作体系;各旗(区)抓紧落实机构和人员,充实河长制工作力量,推进我盟河长制工作机构建设;针对换届造成河长湖长空缺的情况,及时进行调整。截至4月底,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三级湖长体系已基本建立;盟、旗(区)河长制工作机构基本成立;旗(区)级河长湖长已完成换届调整,苏木镇级河长湖长待换届后调整。
河长制湖长制的推进落实,让阿拉善的每一条河流、每一个湖泊都有了责任人。巡河(湖)工作是这些责任人的一项重要职责。按要求,旗(区)总河湖长及河湖长应对各自负责的河流、湖泊、季节性河流进行巡河(湖),并做好巡河(湖)记录和信息报送。各旗(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由盟河长办督导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2次。截至4月底,盟级、旗(区)级河长湖长巡河(湖)工作基本完成。盟河长办已完成对阿左旗、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等旗(区)的督察任务。
同时,我盟盟级、旗(区)级“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预计6月底完成批复。按照该方案,各旗(区)今年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侵占水域、乱占岸线、超标排污、非法采砂以及河湖管理范围内违章建筑、倾倒渣土垃圾等突出问题。要整治一片、巩固一片,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河湖面貌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当前,阿左旗河长办联合巴彦浩特镇政府、旗农牧区综合执法局、环保局对巴彦浩特镇周边的季节性河流进行集中整治、清理,对黄河阿左旗段巴彦木仁河漫滩非法开地、开沟、设障的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并要求限期拆除河道非法障碍物,维护河流生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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