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国地税“四联合”推进个体工商户“阳光定税”鄂尔多斯
“营改增”全面推行以来,康巴什区地税局和国税局简化定税流程,联合推行“阳光定税”,有效克服了国地税在各自管理模式下存在的信息不能共享、人手不足、耗时较长等诸多不足,减少“多头入户”次数,让纳税人有更多获得感。
定税标准联合制定。两局针对各行业在本辖区内不同区域、地段的经营状况,联合选择典型调查范围,确定抽查范围和数量,联合派人实地参与经营面积、从业人员、收入测算等信息的收集;联合制定收入计算规则,对收集的调查信息,共同分析面积、人数、桌数、设备数量、地段等要素与经营收入之间的关系,确定行业定税标准;联合召开定税评议会,邀请行业代表,对行业定税标准进行联合审定。
定税过程联合实施。依托《康巴什区国税、地税定期定额核定表》实施同表定税,通过表单整合促进流程简化、结果统一,做到国地税定额申请受理、初定定额、定税公示一条龙办理。对需要进一步实地核查的管户,两局联合派人到场,避免分头进户,减少征纳争议,提升税务权威。
定税结果联合确定。建立国地税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审议定税核定结果,增进结果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同一纳税人适用同一定额,有效减少了执法风险。同时,国地税联合公布定额,充分利用联合办税服务厅LED屏和新媒体资源,对已审议通过的定额进行联合公布,在扩大公布范围的同时确保内容的统一。
定额争议联合受理。定期定额户对核定的定额有异议的,两局实行“一方受理,共同调查,联合复核”,共同做好纳税人异议的受理和回复工作,确保争议解决的效率和质量,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康巴什区国地税现行的个体工商户联合定额模式将减少年进户核查次数2000户次,实现了“进户核查数,定额差异率”双减目标,有效释放了国地税管理协作的叠加效能,为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质量、促进个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增添了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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