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被依法逮捕通辽
通辽日报
/ / 2018-04-28 15:16
四川省仁寿县合兴乡村民胡某,2016——2017年以自然人的身份在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工地承包工程,在收到项目部足额拨付工程款后,未按时支付工人工资,而是采取逃避、隐匿、不接听电话等方式逃避责任。
2016年12月9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接到15名工人投诉,称胡某拖欠工资10.7万元,出具欠条后下落不明。接到投诉后,监察支队立即受理立案、调查核实。经查,该工程项目部已将工程款按合同约定支付给包工头胡某,胡某拿到工程款后离开通辽,没有支付农民工工资,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已经构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社会造成了严重影响。根据《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今年1月20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开发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接手该案后,立案展开侦查,并对胡某进行网上追逃。3月30日,在吉林警方的配合下,胡某终于被抓获归案。在审讯过程中,胡某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事实供认不讳,对携款逃匿的行为表示认罪。4月9日,经通辽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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