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组织开展乌地区3.18全区文化市场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兴安盟
/ / 2018-03-27 20:47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开展3•18全区文化市场法制教育宣传活动的通知》(内文办字〔2018〕46号)要求,兴安盟文体新广局与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于3月16日上午在乌兰浩特市联合开展了乌地区3•18全区文化市场法制教育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宣传文化市场政策法规,推进文化市场北疆稳定工程”为主题。以宣传文化市场执法领域有关政策法规、《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中涉及文化市场部分的内容以及上网服务场所和娱乐场所转型升级等相关政策、近年来乌地区查处的文化市场具有典型意义的和重大的案件为重点,同时介绍举报电话的受理范围。
本次宣传活动主要采取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刊发文章及新闻报道、制作宣传板报、印发宣传单、滚动播放文化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等形式,宣传报道兴安盟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展示全盟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面貌及成效,提高群众对文化市场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关注度,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确保兴安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乌兰浩特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和科右前旗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参与了此次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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