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严厉打击经销使用“瘦肉精”的违法行为兴安盟

/ / 2018-03-17 20:27

“瘦肉精”最初是盐酸克伦特罗的俗称,既非兽药,也非饲料添加剂,它是泛指养殖业非法使用的具有促进动物生长、提高瘦肉率的含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的一类物质。“瘦肉精”(包括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是一类肾上腺类神经兴奋剂,食用含有“瘦肉精”的畜产品,会使人出现四肢震颤、惊慌、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对高血压、心脏病、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糖尿病及前列腺肥大等疾病患者危害更大,严重的可造成死亡。

兴安盟饲料草种监督检验站已连续七年开展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整治行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为进一步深入推进“瘦肉精”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销售、使用“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的违法行为,保障我盟畜产品质量安全,近日印发了《兴安盟农牧业局关于严厉打击经销、使用“瘦肉精违法行为的公告》,明确列出了我国禁止使用“瘦肉精”的种类、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受理单位的举报电话,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饲料生产、经营者和广大养殖户自觉抵制“瘦肉精”等违法添加行为,形成人人“喊打”的氛围。

全盟广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者、养殖场(户)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使用“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积极倡导健康养殖,科学养殖,促进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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