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强化烟花爆竹监管为市民提供安全保障通辽

/ / 2018-02-17 10:53

连日来,通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加强部门联动,会同安监、公安、环保等部门,强化执法监管,加大巡查力度,严查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擅自移位、超范围经营,无照商贩擅自设点占道销售及随意摆放行为,全力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等相关监管工作,为广大市民提供安全保障。

春节将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友情提示广大市民,要在正规销售网点购买烟花爆竹。禁止在车站、机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医院、学校、幼儿园、老年休养场所;楼顶、阳台、楼梯、走廊、窗口;山林、绿地、旅游景点;殡仪馆、公墓等殡葬场所;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等禁火区或者其他生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其周边一百米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此外,燃放烟花爆竹易造成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和地面环境污染。城管执法部门呼吁广大市民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共同维护城市环境和公共安全,尽量减少烟花爆竹燃放。同时,建议不要燃放噪声过大的烟花爆竹。 (高远)

1.内蒙古社区报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内蒙古社区报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内蒙古社区报",不尊重原创的行为内蒙古社区报或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内蒙古社区报编辑修改或补充。


阅读延展



1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