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道路禁行通告》赤峰
红山晚报论坛
/ / 2017-09-27 16:07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于9月22日发出《道路禁行通告》
为了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营造文明安全行车氛围,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结合赤峰商贸物流城实际,决定对赤峰商贸物流城规划范围内道路车辆实行禁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路段:东方红大街,新景路,英金路,五里岔东路,新景东路,滨河街,英金大桥。
二、禁行车型:车货总重超过49吨(含49吨)的货运车辆;无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
三、禁行时间:全天禁行。
四、特种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第五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可不受通告限制。
五、各单位、部门、企业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强化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驾驶人要带头遵守行车秩序。广大交通参与者应自觉遵照执行本《通告》规定,凡有违反本《通告》的,公安、交通、环保、工商、行政执法等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对不听指挥,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特此通告。
1.内蒙古社区报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内蒙古社区报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内蒙古社区报",不尊重原创的行为内蒙古社区报或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内蒙古社区报编辑修改或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