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纪委通报1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赤峰
赤峰纪委
/ / 2017-04-24 09:00
元宝山区平庄镇水源村党总支副书记杨静东伙同村委会主任马某某和副主任冯某某,共同非法侵吞低收入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煤票问题。
经查,2013年12月,杨静东利用职务之便,伙同村委会主任马某某和副主任冯某某,共同非法侵吞水源村低收入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煤票102吨,价值人民币39,780元。马某某私自以每吨200元的价格变卖煤票,所得款项20,400元被三人侵吞,其中杨静东得款5000元。2014年4月,杨静东将此款全部赠给赤峰市松山区红十字会。
2014年8月,由于群众举报,杨静东等三人退还村民煤票款合计23,800元,其中杨静东退还5000元。
2016年11月21日,喀喇沁旗人民法院对杨静东等三人作出刑事判决,其中以贪污罪判处杨静东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2017年3月杨静东被区纪委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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