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医保制度改革惠及240万城乡百姓通辽

/ / 2017-03-20 09:45

今年,在自治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信息系统平台的支持下,我市将深入推进各旗县市区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跨盟市就医结算,同时积极推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确保医保政策切实惠及民众。

城乡医保整合让百姓得实惠。从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职能正式合并运行,通过开发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率先在全区实现“一网化”运行,全市240万城乡百姓切实享受到医保改革红利。一是提高了整体待遇水平。特别是原新农合转院治疗和大病人员报销比例明显提高,住院报销比例由38%平均提高10个百分点。同时,城乡居民医保政策适当向贫困人群倾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90%以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20万元统一提高到30万元。二是降低了住院起付标准。转外住院治疗报销起付标准统一由2000元降至1000元。三是扩大了医保用药目录范围。农村居民医保用药报销范围扩大近1000种,参保人员统一享受到了门诊统筹待遇,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达到34种。四是方便了参保群众就医及医药费报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网化”运行后,参保人员可跨旗县即时结算,提高了经办机构工作效率,节约了定点医疗机构的人力和物力,实现了“医、患、保”三方共赢。

医保改革提供政策优惠。市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积极参与健康扶贫工程,结合我市实际,对健康扶贫人员实行系列倾斜政策,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待遇。一是符合政策规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各旗县市区政府按照不低于人均5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二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报销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年度内在同级别医疗机构再次住院的,取消起付线。三是门诊统筹覆盖所有贫困地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种统筹达到34种。在旗县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四是将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病残儿童及重度残疾人在旗县、苏木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取消起付线,直接按比例报销。五是实行兜底保障政策,通过购买补充商业健康保险,完善兜底保障机制,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补偿后,对剩余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按比例赔付。六是实行县域内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在本县域内专门定点医疗机构通过接入医保信息系统平台,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对接和即时结算,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负医疗费用。

医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取得新成效。2016年以来,我市依托自治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信息系统平台,积极推进医疗保险跨旗县、跨盟市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切实减轻了参保人员“垫资”“跑腿”负担,极大地方便了参保群众。一是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了参保人员跨旗县就医购药、住院治疗费用的即时结算。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在全市各定点药店、医院直接刷卡结算,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负担医疗费用,需医保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医保局与医院定期结算。去年9月份以来,市内跨旗县就医购药、住院治疗结算已达6.8万人次(其中职工医保6.2万人次、居民医保0.6万人次),结算费用总额6700万元(其中职工医保3300万元、居民医保3400万元)。二是目前市本级职工医保已经实现了跨盟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市本级参保人员可在自治区其他盟市定点药店和医院门诊持社会保障卡结算,并可在自治区人民医院、国际蒙医院和医大附属医院住院治疗直接结算,不用再返回通辽报销医疗费。今年2月底,我市有2例患者在呼市住院实现即时结算,标志着自治区范围内住院费用异地结算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截至目前,我市参保人员在其他盟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604人次、费用总额9万元,其他盟市在我市结算723人次、费用总额13万元。

2017年,在自治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信息系统平台的支持下,我市将深入推进各旗县市区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跨盟市就医结算,同时,在自治区的统一安排下,积极推进我市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佘宝)

1.内蒙古社区报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内蒙古社区报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内蒙古社区报",不尊重原创的行为内蒙古社区报或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内蒙古社区报编辑修改或补充。


阅读延展


1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