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市将隆重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满洲里
为进一步组织和开展好2017年“3.15”有关宣传活动,全面展示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成效,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信心,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满洲里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满洲里市食药工商局、满洲里市消费者协会3月15日在满洲里万达广场联合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此次纪念活动将围绕中消协确定的宣传年主题,以下列几种形式进行开展。
一是围绕“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年主题,启动“放心消费满洲里”活动仪式,广泛宣传主题的依据、内容和重要意义,提高社会各界对活动的认识,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二是现场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采取各种方式,对《“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进行宣传,特别是对“十三五”期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点和领域的宣传和解读;积极开展满洲里市食药工商局在消费维权工作成效方面的宣传,充分展现食药工商部门的工作亮点和工作成果。
三是组织各相关执法单位现场参加“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活动,动员本市30余家电商企业、特色商品生产企业参加现场活动。
四是在活动现场设置投诉咨询服务区和展示区。咨询受理区由食药工商、商务、质监安监、卫生计生、农牧林水等部门及烟草、通讯等公用企业部门组成。各部门设置投诉咨询台,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提供消费服务。
五是组织30余家电商企业、特色商品生产企业在活动现场展示本企业发展成果、便民惠民活动、服务标准承诺等内容。
六是在活动现场设立宣传板,宣传消费维权工作中的案例和执法成果;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宣传消费维权知识;组织各家新闻媒体现场采访,形成有影响力的舆论宣传。
1.内蒙古社区报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内蒙古社区报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内蒙古社区报",不尊重原创的行为内蒙古社区报或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内蒙古社区报编辑修改或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