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工作追踪通辽

通辽日报 / / 2017-03-06 13:45

早春三月,草长莺飞。在这个万物复苏、生机盎然的时节里,通辽大地又一次传来了春的喜讯。自2012年通辽市颁布实施《通辽市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通辽市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两纲”)以来,在自治区妇儿工委的精心指导下,市委、市政府坚持把解决妇女儿童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作为妇女儿童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创新方式方法,着力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我市妇儿发展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有效推动了全市妇儿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围绕工作重心,多措并举,统筹兼顾,在妇女儿童的健康、教育、经济、决策管理、社会保障、环境、法律等多个发展领域中真抓实干,建功立业,展现出新时期通辽女性“巾帼不让须眉”的靓丽风采,她们用实际行动谱写出了通辽妇女儿童发展工作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的动人篇章。

卫生服务,撑起妇儿健康“保护伞”

2月17日,一幕动人至深的画面发生在奈曼旗全国妇联“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发放仪式上。当从市旗两级妇联领导手中接过这笔暖心的救助款时,黄花塔拉苏木东太山木头村“两癌”患病妇女李晓新喜极而泣,握住妇联领导干部的手久久不愿松开。“病魔不仅摧垮了我的生活,更摧垮了我的精神。这一万元的救助金,给了我重新生活的勇气,让我切身感受到了党和政府以及妇联‘娘家人’的亲切关怀,真的谢谢你们!”仪式上,李晓新激动地说。

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关系着我市持续快速发展的未来和希望。为提升全市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近年来,我市以实施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为主线,以城市医疗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重点,不断加强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建设,妇幼卫生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的健康权益得到了有力保障,其健康状况明显改善。

评估显示,自“两纲”实施的五年来,我市妇女儿童健康主要指标呈现出明显的“一升三降”良好态势,其中住院分娩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9%以上。同时,市旗两级政府将婚前医学检查列为民生工程,由各级财政买单;国家免疫规划的8种疫苗接种率持续保持在99%以上;我市5个国家项目旗县和霍市为25万名妇女进行了“两癌”免费检查。

此外,在自治区妇联的帮助下,2011年以来,我市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为全市370名“两癌”贫困妇女每人救助1万元。日益完善的卫生服务和救助体系,正在惠及全市更多的妇女儿童,为广大妇儿的身心健康保驾护航。

 普惠提质,打好教育公平“组合拳”

2015年9月1日下午,开鲁县东风镇东方红村,一幢新落成的“小洋房”门前,一群年轻的女子忙得不亦乐乎。调色、绘图、造型、修剪、粘贴……不一会儿,一件件工艺品便栩栩如生地展现在人们眼前。

原来这里是新落成的东方红幼儿园即将开园了,幼师们正在忙着布置孩子们的教室和活动室。这里的环境和设备一点也不逊色于城里的幼儿园。村民宋世超说:“我家孩子在东风镇幼儿园上学,天天不管多忙,我都得跑10来里地接送孩子。这回可好了,村里有了跟城里一样的幼儿园,在家门口享受正规的学前教育,真是我们村的一件大喜事!”

常言道,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少年儿童作为祖国未来的接班人,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使命,关系着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只有深入推进教育体制改革,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不断提升教育教学的质量水平,实现教育资源普惠每一个学生,才能最终实现科教兴市、科教兴国。

为了能让更多农村牧区的孩子们“有园入”“入好园”,2011年起,市委、市政府启动实施《通辽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市农村牧区规划建设376所公办幼儿园,在全区率先实现了每个苏木镇、中心嘎查村都有1所公办幼儿园的目标。2015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了95.05%,形成了“一苏木镇一园,一中心嘎查村一园,大村独办、小村联办,城乡并重、同步推进”的学前教育格局。学前教育取得突破性进展。

以学前教育为先导,我市现已全面启动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坚持将小学、初中布局与城镇化进程、新农村建设相结合,通过撤并和调整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更加合理,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高中阶段实现免费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推进了普通高中优质化发展。目前全市义务教育普及率提升到93.02%,全市各类优质高中数量已超过普通高中总数的50%以上。

此外,我市还组织实施了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基础教育标准化建设等重大工程,累计投入建设资金15.7亿元。全市校舍质量、教学装备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得到提高。

优化环境,奏响和谐发展“交响曲”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每个家庭的幸福和睦;而家庭的幸福和睦,往往又离不开女性的奉献和付出。自“两纲”颁布实施以来,为更好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传统美德,传承良好家风,不断实现人民群众对幸福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向往,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夯实服务,搭建平台,精心打造各种文化娱乐活动,优化妇儿社会、生存环境,不断加强妇儿活动阵地建设,为广大人民追求幸福生活、营造和谐美好的社会氛围助力添彩。

全市各级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以寻找“最美家庭”创建、评选等活动为载体,号召、引领全市广大家庭积极弘扬家庭美德、建设家庭文化、美化家庭环境、创造富裕生活。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启动实施了“做书香女人,创书香家庭,建设书香科尔沁”系列活动,举办各类专题讲座,积极引导妇女参与家庭教育指导和宣传实践,为儿童成长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实施了“百村万户”平安家庭示范工程和“百灵鸟”家庭教育工程,建立家长学校达1731所,培训家长580607人次。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和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武装了家长的科学教子能力。

不断加强妇儿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及设施建设,丰富妇儿的精神文化生活。创建“妇女之家”2255个,“妇女之家”示范点27个;开展了女性身心健康、文化修养等方面的专题讲座;举办各类女干部培训班、读书沙龙,营造全市妇女“做书香女人,创书香家庭,建设书香科尔沁”的浓厚氛围。“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以来,为农牧民妇女新建文化活动室947个,建设文化广场57.3万平方米,为农牧民妇女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搭建了平台,极大丰富了广大妇女的精神文化生活。全市建立9个青少年活动中心,为儿童健康成长提供了活动阵地。积极关爱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建立184所“留守家园”和“留守儿童之家”,配备图书阅览区、娱乐文体活动设施等,为留守儿童提供了在心理情感、文体娱乐活动等方面的精神食粮和活动器材。

 就业创业,培育自立自强“领头雁”

今年春节,科左后旗甘旗卡镇乌日娜蒙古族服装服饰店的老板乌日娜很是忙碌。腊月以来,到她家做蒙古服装的顾客特别多。看到有越来越多的人都喜欢上本民族的服饰,乌日娜的心里也是热乎乎的。

乌日娜有一双巧手,凭着精湛的缝纫功夫,她在家乡创立了自己的品牌,成功跻身商海。在我市,像乌日娜这样的妇女创业典范还有很多,越来越多的创业成功案例也燃起了不少赋闲在家的妇女们的创业就业热情,纷纷投入到创业就业大军中。

近年来,我市旅游业、家政服务业、电子商务业等第二、三产业迅速发展,为广大妇女就业创业培育了丰厚的营养沃土。在市委、市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下,全市各级妇联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带领妇女共同致富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积极采取措施,拓宽就业创业渠道,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凝聚强大的“巾帼力量”。

要想实现妇女就业创业,首先要优化妇女就业创业环境,提升妇女就业创业水平。对此,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五年来,全市妇女就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例提升至43.42%。妇女就业总量不断增长的同时,女性劳动力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转移的步伐明显加快,就业结构逐步改善。

对女性创办的中小企业、城镇女个体工商户、农牧民妇女提供资金支持。2011年以来,全市劳动就业部门和妇联组织为女性创业人员发放创业小额贷款达13.79亿元以上。仅妇联就扶持93家女性企业和2.1万余名妇女创业发展、增收致富,帮助108个种植、养殖专业村实现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直接带动12000余名城乡妇女直接就业。

开展家政服务、手工制作、美容美发、科学种养实用技术等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女性的就业创业能力。每年培训妇女超4万余人,就业创业成功率达到80%以上。建立现场招聘、网络招聘、远程招聘、手机求职、人才站和公共服务六位一体的实时服务体系,为女性搭建更多的就业创业平台,提升服务功能,实现了就业招聘服务常态化。利用“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成立通辽女手艺人电商创业联盟,开通女手艺人微信、微博公众号,创建手工艺品微店及淘宝店铺。目前已为20余家企业发布了招聘及活动信息,受理业务咨询280余次,接待国内外参观考察团20余次,女手艺人才发展到236人。创办妇女创业园、孵化园,培育巾帼家政服务机构等,直接带动2万余名妇女直接就业。为下岗女工、女大学生举办各类专场招聘会,进社区、进乡村送岗位,建立女大学生创业就业见习基地等,不断丰富“春风送岗位”活动内涵,帮助女性与企业对接,开辟就业渠道。为此,我市还被国务院命名为“全国创业先进城市”。

妇女在经济上实现自我独立和发展,也为她们参与决策管理奠定了牢固的基础。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女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工作,各级组织部门通过完善政策机制、优化环境、提升素质等措施,加大女干部培养和使用力度。市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达到30.4%,市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达到29.6%,市政协常委中女性比例达到27.4%。市、旗县市区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比例逐年提高,女干部队伍建设得到明显提升。

通辽市是全国最大的蒙古族聚集区,一直以来注重对少数民族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到2015年,全市公务员中少数民族女干部比例达到30.73%,比2010年提高了14.73%。

不断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妇女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重视和加快对社区居委会等基层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到2015年,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26.96%,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为4.43%;女性进嘎查村“两委”达到100%;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97%。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比例显著提高。

在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方面,全市女职工也表现出强烈热忱。到2015年,全市建立职代会制度的基层工会3842个,女职工代表137323人;全市建会股份制企业394家,其中女职工董事112人,比2010年提高了3.2%。

 权益保障,当好妇女儿童“守护神”

欲使妇女儿童能够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首要条件和任务就是确保妇女儿童能够尽享其合法权益,为妇女儿童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和制度保障。对此,我市紧抓依法治国的有利契机,全市各相关部门形成合力,不断完善机制,整合资源,在妇女儿童的社会保障制度、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援助救助、净化社会环境等方面不断完善妇女儿童维权机制,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撑起一把坚固的保护伞。

“两纲”颁布实施至今,全市妇女的社保体系逐步健全,妇女的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保险覆盖面也在不断扩大。五年来,我市城镇女职工和居民基本纳入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到2015年,我市城镇女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38900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女性参保人数达561599人,城镇女职工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均有显著增加。

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以“三八”维权周、“6·26”国际禁毒日、“12·4”法律宣传日、“综治宣传月”为契机,大力宣传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

本着“关爱妇女儿童,加强法律援助”的原则,全市共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9个,在苏木镇(街道)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16个,在嘎查村(居)委会设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2249个,形成了以市法律援助机构为主导,苏木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基础,嘎查村(居)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为辅助的法律援助网络。2011年以来,全市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共办理妇女维权法律援助案件3952件,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060件,得到法律机构援助的未成年人达932人。

全市公安机关破获组织、强迫、容留、引诱妇女卖淫案件102起,强奸案件462起,拐卖妇女案件14起;2013年至今,全市少年法庭审结案件317件(584人)。在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方面,采取打击、防范、解救多管齐下的有力举措,有效遏制了侵害妇女的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的人身安全和社会稳定。在打击侵害儿童权益犯罪的同时,各级检察机关还注重延伸儿童权益保护的链条,对身心受害的儿童开展心理疏导、生活救助等人文关怀活动,鼓励他们以乐观积极的态度面对未来。(记者 李睿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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