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芦花鸡 “啄”开致富门兴安盟
兴安日报
/ / 2017-02-16 17:59
谢永刚是突泉县杜尔基镇光明村的一名党员,年近60岁,家有两口人,耕地少,家庭收入低,为此被列为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当时谢永刚心里很难过,一样种田过日子,人家过得好,自己却要靠国家政策帮助过日子,觉得脸上挂不住。他决定要靠自己的能力改变家里贫穷状况,增加自家的收入,早日摆脱贫困。
去年,光明村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56户共计139 人,为了使这个特殊群体早日脱贫,村两委多次外出考察,多方论证,探索出了一条适合光明村发展的“122”富民工程,即每家每户利用自己家的园子种上10棵果树,树下养200只芦花鸡,拉动增收20000元。其中,200只芦花鸡雏、鸡棚都由政府免费提供,养殖户只需出些饲料,搭些人工,足不出户就可以赚钱,每只鸡可卖100元钱,扣除饲料成本每只可净赚70元左右。
谢永刚率先报名,领了200只芦花鸡,他把这芦花鸡当成了宝贝,请教专家、查阅书籍,精心饲养。功夫不负有心人,他养的芦花鸡死亡率低,单体个大,当年出栏便收益1.5万元,摘去了贫困的帽子,谢永刚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通过饲养芦花鸡,谢永刚走出了贫困,迈向了富裕,他心里美滋滋的。他告诉记者:“今年我还要陆续养殖,扩大养殖规模,早日过上富裕的幸福生活。”
1.内蒙古社区报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内蒙古社区报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内蒙古社区报",不尊重原创的行为内蒙古社区报或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内蒙古社区报编辑修改或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