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深化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通辽
2016年,通辽市以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出发点,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推进分级诊疗制度。推进人才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以病人利益为重,引导群众科学就医。制定印发了《通辽市分级诊疗及双向转诊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主城区4所三级医院对口帮扶9所旗县级医院,16个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17所苏木镇卫生院。同时,强化“首诊在社区,大病到医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目前签约人数达219.27万人,签约服务覆盖率达66.4%。
推进临床路径管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所有二级以上医院全部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同时加强临床路径质量管理与控制,综合评价工作质量,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适宜的医疗服务。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达到出院病例数的30%以上,患者平均住院日有所下降。
推进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成立以市长为主任的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印发《通辽市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围绕社会效益、运行效率、服务水平等重点指标,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服务监管,完善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实行绩效工资管理。2016年10月,市卫生计生委对旗县公立医院进行专项督查,2017年1月,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城市公立医院进行了2016年度绩效考核。
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基本原则,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完善价格改革监测机制。通过提高诊察、护理、手术等项目价格,降低部分大型设备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于4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进展情况,7月,全市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实行了药品零差率销售,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被破除。
推进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建设。加强药品集中采购,规范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严格落实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网上集中招标采购政策。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参与率达到100%、网采率达到100%。全年进行三次基本药物制度督导,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配备和使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金额、指标均达到自治区规定指标。
推进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加强基层基本服务设施建设,新改扩建13所苏木乡镇卫生院,新建标准化村级卫生室481个,基本实现行政村级标准化卫生室全覆盖,并为989个嘎查村卫生室配备了健康一体机。树立典型,确立标杆,开展“十强卫生院”“百佳卫生室”评选及基层卫生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促进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规范整顿嘎查村卫生室,目前全市一体化卫生室达2555所,乡村医生达2977人,非一体化卫生室达1210所,乡村医生达1453人。年底,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医疗服务体系能力建设推进大会,对“十强卫生院”“百佳卫生室”和新晋升的三甲、三乙、二甲医院进行了授牌表彰。 (李凤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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