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伦警方开出《家庭暴力告诫书》威慑家暴行为通辽
通辽日报
/ / 2017-02-13 15:38
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切实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群众家庭和谐稳定,近日,库伦旗公安局白音花派出所根据《通辽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辖区一起丈夫殴打妻子的家庭暴力案件开出了首份《家庭暴力告诫书》。
前不久,白音花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杨某某报警称其母亲被父亲呼某殴打,请查处。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处警,在依法调查中,呼某承认自己殴打过妻子。民警当场对呼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和训诫,因呼某殴打妻子的行为比较轻微且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民警在得到受害人意见后,对呼某的违法行为不予治安处罚。白音花派出所根据《通辽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对呼某开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同时还将告诫书抄送其所在的查哈尔嘎查村委会和白音花镇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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