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侵财案件高发 警方提示市民注意防范【图】乌兰察布

乌兰察布晚报 / / 2017-01-12 11:40

  

●民警在公交站点旁发放宣传单,提醒市民年末注意防抢防盗民警在公交站点旁发放宣传单,

年关将近,又到了盗窃、抢夺、抢劫等侵财案件相对高发的时段。连日来,市、区两级公安机关以及集宁区公共汽车公司等多部门,通过宣传、开展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组建反扒专业队等手段,全力维护节前社会治安平稳,最大限度保障群众财产安全。

公共交通治安安保工作启动

近日,集宁区公安局公交分局公共交通治安安保工作启动仪式在集宁区中心广场举行。集宁区出租车公司、出租车车队代表,集宁区公共汽车公司部分工作人员参加了仪式。

活动对安全乘坐出租车、公交车治安反扒,以及长途汽车站内外安保工作进行宣传部署。并在中心广场附近及公交站点旁向过往行人、出租车司机、上下车乘客发放了《乘坐公共汽车如何防扒窃》《公共场合如何防盗》《致集宁区出租车从业人员的一封公开信》等有关宣传资料。

记者了解到,目前,公交分局已组织民警在各个公交站点及重点部位展开巡逻,高峰期时抽派组织便衣民警全程跟车,并安排警力上车向乘客宣传乘车防盗知识。

公共场所是重点区域

1月8日是周末,临近年底,很多市民都乘坐公交车去逛街,为即将到来的春节采购一些物品。

记者先后乘坐集宁区1路、9路、10路公交车,一上车便可以听到车内不间断播放着反扒提醒。市民小刘告诉记者:“每次坐公交车,我都会把零钱、手机放到背包里,然后把包抱在自己胸前,尤其车上 或者候车亭人多的时候会更加注意,不给 小偷可乘之机。”

在集宁区中心广场附近一商场内,魏 女士也向记者介绍了自己的防盗心得: “每逢节假日,逛街的人会比平时多很多,我就会特别注意进商场的门帘位置,不会抢在人多时进入。因为之前一个朋友在进入商场时,掀起门帘的瞬间被小偷偷走 了衣兜里的手机。”

采访中记者发现,外出过程中,不少 市民为了方便,习惯将零钱、手机放在衣 服的外兜,往往成了小偷的目标。对此,集宁区公安局公交分局整理出了几点“防 扒、防抢”小常识:乘坐公交车等交通工具 时,将随身物品置于胸前能观察到的位 置,注意防范身边“挤来挤去”、“有座不 坐”的可疑人员;餐馆用餐、商场消费试衣 换鞋时,不要让背包脱离视线或置于椅 背、身后;养成外出时少带钱多带银行卡的习惯,携带大量现金出行时,尽量选乘 出租车等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电动车出行时,将背包系放在有防盗网的车篓内或 坐垫下的箱子里;在银行提款时注意周围情况,切忌钱财外露;徒步行走时,走在人行道上,背包放在靠内(墙)的一侧。

高发案件行窃手段多

2016年11月30日18时许,家住集宁区天翔苑小区的于女士回到家中发现被盗。报警后,集宁区公安局刑警大队迅速赶到现场展开案件侦破工作。12月18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在集宁区落网。刘某供述了自11月下旬从呼和浩特市来集宁后利用开锁工具实施盗窃作案6起,涉案价值5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为有效预防各类案件的发生,集宁警方根据集宁区往年的案发情况以及今年的发案趋势,将几类高发案件的行窃手段总结归纳,提高广大市民的防范意识和应对策略:一般扒窃案件,其行窃手段主要是使用刀片、镊子或直接用手掏包作案,有时也会“易容”,穿上时尚的衣物,打扮得光鲜亮丽,让你根本不会对他起疑,在你身边经过时,顺手牵羊。公交车、医院、学校门口、商场、步行街、菜市场等地是扒窃案件的高发地点,早晚高峰时间,是扒窃案件一天之内的高发时间段。扒窃案主要是偷现金和手机。

技术性开锁案件需防范

技术性开锁也是近年来高发案件。此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多为流窜作案,一般为两人以上或多人作案。犯罪嫌疑人多选择开放型小区或以上班族为主的住宅小区为主要作案对象。基本选择二楼以上和顶楼的楼层。作案时间多选择凌晨或白天,趁业主夜间熟睡或者白天外出不在家时进行盗窃,具有一定的规律性,一般在上午9—11点、下午14—18点以及夜间的凌晨至次日5点。嫌疑人作案目标多为现金、手机、金银首饰、数码相机、高档手表等体积小价值高的贵重物品。

警方提醒市民:一要增强防范意识,住户之间要搞好邻里关系,彼此之间相互照应,当遇到陌生人在住所附近徘徊时,要上前仔细询问或拔打110报警。对上门维修、检查、收费、送货的人,要查明其确切身份,别轻易让陌生人进家。如遇陌生人上下楼梯敲门找人,要找的人又不存在且形迹可疑的,请立即拔打110报警;二要锁好楼栋单元门。及时修理破损的单元门,对进出楼道的陌生人员主动询问,都可以提高安全指数;三是夜间有人在家时,切记反锁房门,这样可防止从外开启。另外,犯罪嫌疑人的侦查意识较强,在选择楼层作案前,通常以推销物品或散发传单的形式进入小区,采取按门铃、敲门的方式试探。如果无人应答,则采用技术开锁直接入室盗窃;四是家中不要存放大量现金、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减少被盗时的损失。

谨防砸车玻璃盗窃财物

2016年10月7日凌晨,兴和县某住宅小区、某酒店等5个地方先后发生汽车玻璃被砸盗窃案,犯罪嫌疑人一夜连环作案达12起,且专挑高档越野车下手。

接警后,兴和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破。经串并案分析,民警初步判断,几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为同一伙人。10月13日,民警在察右前旗抓获了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段某某。10月14日,又在集宁区抓获了其他两名犯罪嫌疑人薄某某和连某某,并从他们的车内搜出了香烟、酒、手表、玉镯等赃物。

经审讯,薄某某曾经因为砸汽车玻璃盗窃而入狱服刑,出狱后找到狱友连某某和同学段某某重操旧业。从2016年10月2日至14日,他们先后流窜至河北省蔚县、阳原县,山西省广灵县、灵丘县、浑源县、应县以及内蒙古兴和县砸汽车玻璃盗窃80余起。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兴和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涉案赃物也已被追回。

当前,许多小区都存在的停车位不够充足的情况,业主晚上回家不得不将车辆停在路边,这也给砸车玻璃盗窃的罪犯提供了可乘之机。警方提醒市民:晚上最好将车辆停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至少是灯光明亮,治安相对安全的地点、路段。车主不要将包、笔记本电脑、香烟和酒等物品放到车内,以免犯罪嫌疑人见财起意。

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按照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全市公安机关以“科学指挥、合成作战、专业研判、精确打击”理念为引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紧紧围绕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确定的工作目标,全市刑侦部门充分发挥核心作用,在找准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持续推动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

自开展专项行动以来,仅2016年1-10月份,全市公安机关共立刑事案件4047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6.4%。其中,立“盗抢骗”犯罪案件3432起,占全部刑事案件的84.58%,与去年同期相比少立152起,下降4.24%;全市共受理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468起,被骗金额1300余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发案下降38%。全市共抓获各类盗抢骗嫌疑人282人,起诉盗抢骗嫌疑人197人,盗抢骗嫌疑人起诉率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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