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市卫生监督所2016年度公共场所采样监测工作圆满结束满洲里
/ / 2016-12-23 06:45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等法规要求,结合呼卫计法监字【2016】17号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内卫计办监督字【2016】22号)的文件精神,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卫生监督人员会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验人员于2016年3月20日-12月12日,对全市公共场所的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效果情况全面开展了采样检测工作。
此次检测主要对辖区内的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等场所的床上卧具、脸(脚)盆、浴盆、座垫、茶具、美容美发工具、毛巾等的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及空气中的微小气候、CO2、甲醛等各项指标进行随机抽样检测。全年共计采样总户数:1274户次,采集各类样品5341份。全年累计出动车辆298台次,人员596人次。通过采样检测工作的开展,提高了经营者的卫生意识和行业服务意识,规范了公共场所公共用品用具消毒程序,保证了公共用品用具的消毒效果,让经营者认识到卫生在服务行业的重要性,促使其加强卫生管理,增强行业自律观念和社会责任感,防范了各种接触性传染性疾病的发生,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起到了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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