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市多举措促进蒙古族(高校)毕业生就业二连浩特
二连浩特市人才交流中心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学生培养和创业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精心设置适合蒙古语授课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岗位,确保蒙古语授课高等学校毕业生学有所用,人尽其才。
一是围绕就业创业工作重点,做好实名制登记、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发挥人力资源市场调节就业作用,创新推进就业创业模式、组织专场招聘洽谈会等措施,促进就业创业工作;
二是着力做好创业援助工作。建立蒙古族高校毕业生基础台帐,精准发力促进就业创业,并通过开展就业创业援助活动,开展优先推荐就业、创业培训、中小企业储备等服务等工作,提高蒙古族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技能。
三是帮助蒙古族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实行“一对一”职业指导和重点帮扶,并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或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
四是对离校未就业的蒙古族高校毕业生,做好联系登记工作,进行跟踪服务,加强就业信息网络平台和市场就业建设,充分挖掘一切有利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资源,增加招聘活动场次和岗位数量,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企业就业,提高蒙古族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2016年,到二连浩特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到的蒙古族(高校)毕业生55人,实现就业或落实就业去向50人,就业率达90.9%,保持蒙古族高校毕业生就业趋势的基本稳定;其中2016届蒙古族高校毕业生24人,实现或落实就业去向22人,成功推荐蒙古族高校毕业生5人,其中蒙古族幼儿园4人,人才交流中心1人,初次就业率达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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