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加强废矿物油类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二连浩特

二连浩特市环境保护局 / / 2016-09-23 15:50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维修数量增多,机动车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也不断增加,在处理废油时,商家受利益驱动将废油卖与无证个体小商贩或随意处置、倾倒,导致废矿物油在运输、贮存、处置等环节造成大气、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不断增多。

按照内蒙古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废矿物油类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内环办〔2016〕261号)要求,二连浩特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环保局)组织力量对产生废矿物油的企业单位进行了认真清查。通过调查摸底,发现二连浩特市产生的废矿物油主要来源于机动车维修行业的废机油,同时摸清了废矿物油的产生量、去向、贮存量、贮存设施等情况。大部分企业单位没有建立废矿物油管理制度,且没有完备的废矿物油贮存设施,去向及用途环保局正在调查之中。下一步,环保局将督促产生废矿物油的企业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建造防雨、防晒、防渗漏等专用的废矿物油贮存设施,并且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此次调查是二连浩特市开展的第二次废矿物油摸底调查,通过调查,基本掌握了废矿物油的产生、贮存、综合利用和转移量,为下一步日常监管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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