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批久拖不改的 “遗留火患” 得到彻底整改资讯

内蒙古晨报 / / 2016-05-11 11:53
我区各行业部门不断加大消防安全监管力度,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全面净化。自治区综治办和公安厅对14家重大火灾隐患、5处区域性火灾单位,各盟市、旗县对118家重大火灾隐患...

5月9日,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组对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度消防工作进行为期3天的全面考核,分别赴鄂尔多斯和巴彦淖尔两地检查,重点考评教育、民政、文化等行业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情况。当日下午,自治区政府在呼和浩特召开2015年度消防工作汇报会。

民政部副部长、国务院考核组第2考核组组长高晓兵,介绍考核消防工作的主要内容并提出明确要求。自治区副主席白向群代表自治区政府向考核组汇报了我区2015年消防工作总体情况。

据介绍,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始终把消防安全作为保障民生的重要抓手,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2015年,我区共发生火灾9509起,死亡58人,受伤24人,直接财产损失1.12亿元,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火灾形势持续平稳,火灾损失与人员伤亡一直是全国最低省份之一。

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区各行业部门不断加大消防安全监管力度,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全面净化。自治区综治办和公安厅对14家重大火灾隐患、5处区域性火灾单位,各盟市、旗县对118家重大火灾隐患、15处区域性火灾隐患均予以挂牌督办、书面警示。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商贸集中区、乌兰察布温州建材城等一批久拖不改的历史遗留火灾隐患得到彻底整改,形成了整治火灾隐患的强劲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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